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计量是会计处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形来进行判断和操作。
首先,当企业转移金融资产时,如果企业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那么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被转移金融资产,同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这意味着企业在账面上依然要把该金融资产完整地记录,因为其本质上还是承担着该资产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例如,企业将一项应收账款进行转让,但同时签订了回购协议,承诺在未来某个时间以固定价格回购该应收账款,这种情况下就属于保留了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应继续确认该应收账款。
其次,如果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企业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被转移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的程度是指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比如,企业通过提供担保的方式对被转移金融资产进行继续涉入,那么就需要根据担保的金额等因素来确定继续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和相应的负债金额。
在计量被转移金融资产时,还需要考虑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金额、后续计量的方法等因素。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要按照实际利率法进行后续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要根据公允价值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同时,相关的交易费用等也会影响金融资产的计量金额。总之,准确计量被转移金融资产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遵循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以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