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税率的形式主要有比例税率、定额税率以及从价计征与从量计征相结合这几种,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比例税率是资源税中较为常见的税率形式。它是按照应税资源产品的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来计算应纳税额。这种税率形式具有税负与价格直接相关的特点,当资源产品价格上涨时,应纳税额也会相应增加;价格下跌时,应纳税额则会减少。例如原油、天然气等采用比例税率,能够使税收收入与资源产品的市场价值相匹配,较好地体现税收的弹性原则,也有利于保障国家财政收入随着资源产品价值的变动而合理调整。
定额税率是按照应税资源产品的销售数量,规定固定的税额。它不随资源产品价格的变化而变化,具有税负稳定、计算简便的优点。比如对于一些非金属矿原矿,像黏土、砂石等,通常采用定额税率。无论市场价格如何波动,每销售一单位的应税资源产品,都按照固定的税额缴纳资源税,这对于一些价格相对稳定、计量较为简单的资源产品来说,便于税收征管,也能为企业提供相对稳定的税收预期。
从价计征与从量计征相结合的方式,综合了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的特点。在某些情况下,对于同一应税资源产品,可能会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采用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比如在一些特殊的资源税改革过程中,可能会对部分资源产品设置基础的从量计征税额,同时再根据其销售额按照一定比例征收从价税,这样可以更全面地考虑资源的数量和价值因素,更合理地确定资源税的税负水平,既保证了税收与资源产品价值的关联性,又考虑到了资源的实际开采和销售数量。
综上所述,不同的资源税税率形式适用于不同类型的资源产品,它们相互配合,共同构成了我国资源税的税率体系,以实现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增加财政收入等多重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