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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中,如何计量合并成本?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正小保 2025/12/01 13:00:10  字体:
在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中,合并成本的计量需要区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两种情况。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分步实现的过程中,合并方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对被合并方的长期股权投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而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合并方应当以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这里强调的是按照账面价值进行计量,体现了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是集团内部资源的整合,不产生新的商誉。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个别财务报表中,购买方应当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其中,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并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原权益法下的账面价值加上购买日为取得新的股份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购买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原公允价值计量的账面价值加上购买日为取得新的股份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

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购买方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应当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加上购买日新购入股权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

综上所述,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中,合并成本的计量要根据不同的合并类型,结合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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