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商誉的计算和列报是重要的会计处理环节。
首先来看商誉的计算。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商誉是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具体计算步骤如下:第一步,确定合并成本。合并成本是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在购买日估计其很可能发生且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也要计入合并成本。第二步,计算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这需要先确定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通常是将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各项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然后用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乘以购买方的持股比例,得到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最后,用合并成本减去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若结果为正数,即为商誉。
接下来是商誉的列报。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商誉作为一项单独的资产项目列示。它不进行摊销,但需要在每个会计期末进行减值测试。如果经测试表明商誉发生了减值,应当按照减值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商誉减值准备”科目。并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企业需要披露商誉的初始金额、确定方法、减值测试的过程和结果等相关信息,以便财务报表使用者能够充分了解商誉的情况及其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例如,企业在收购另一家企业后形成了商誉,在编制合并报表时,要将商誉清晰地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中,并在附注中详细说明商誉的具体情况,让投资者等报表使用者能准确评估企业的价值和潜在风险。
综上所述,准确计算和合理列报非同一控制下的商誉,对于企业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信息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