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股收益重算时,主要调整的项目涉及多个方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是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拆股和并股。当企业派发股票股利、进行公积金转增资本、拆股时,会增加发行在外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的数量,但并不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企业应当在相关报批手续全部完成后,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而并股则是减少发行在外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的数量,同样需要重新计算每股收益。比如企业进行了10送5的股票股利派发,那么在计算每股收益时,要将原来的股数按照新的比例进行调整,重新计算各期每股收益,以保证数据的可比性。
其次是配股。配股在计算每股收益时比较特殊,它是向全部现有股东以低于当前股票市价的价格发行普通股。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应当考虑配股中的送股因素,将这部分无对价的送股(不是全部配发的普通股)视同列报最早期间期初就已发行在外,并据以调整各列报期间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也就是说,要根据配股的具体情况,对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进行调整,进而重新计算每股收益。
另外,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股份期权等潜在普通股,如果这些潜在普通股在本期行权或满足了特定条件,会导致普通股股数发生变化,也需要对每股收益进行重算。例如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行使转换权,将债券转换为普通股,就会增加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此时要重新计算每股收益,以反映这种变化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综上所述,每股收益重算主要围绕因股本数量变动以及潜在普通股影响等方面的项目进行调整,目的是为了提供更准确、可比的每股收益信息,帮助投资者和报表使用者更好地理解企业的盈利状况和经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