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是指客户依照有关合同有权退货的销售方式。在这种销售模式下,企业的账务处理需要充分考虑销售退回的可能性,遵循收入确认和计量的相关准则。以下是具体的账务处理步骤和方法:
在销售发生时,企业应按照预期因销售商品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负债。同时,按照所转让商品的账面价值结转成本,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即应收退货成本,并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
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确认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照不含税价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按照预计退还金额贷记“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同时按照销售商品的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应收退货成本”,贷记“库存商品”。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如果发生变化的,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进行会计处理。如果预计退货率降低,应调增收入和成本,借记“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同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应收退货成本”。如果预计退货率升高,则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当实际发生销售退回时,如果实际退货量与预计退货量一致,借记“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银行存款”等;同时,借记“库存商品”,贷记“应收退货成本”。如果实际退货量小于预计退货量,除了上述分录外,还需要补记收入和成本,借记“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银行存款”等;同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应收退货成本”“库存商品”。如果实际退货量大于预计退货量,则需要冲减多确认的收入和成本。
例如,甲公司是一家健身器材销售公司。2×23年10月1日,甲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