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会计处理中,出租人区分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是一项重要工作,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首先是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转移情况。在融资租赁中,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已转移给承租人。比如,租赁期结束时,承租人有很大可能会取得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像一些大型设备租赁,租赁协议中明确规定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可以以远低于资产公允价值的价格购买该设备,这就表明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基本转移给了承租人,应认定为融资租赁。而经营租赁中,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仍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人只是在租赁期内获得资产的使用权,租赁期满后资产一般会归还给出租人。
其次看租赁期限。如果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通常这个比例达到75%以上,就很可能是融资租赁。例如,一台设备使用寿命为10年,租赁期为8年,这种情况下就符合融资租赁的特征。反之,如果租赁期较短,只是满足承租人短期的使用需求,那更倾向于经营租赁。
再者是租金与资产公允价值的关系。如果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一般可认定为融资租赁。这意味着承租人通过支付租金的方式,实际上承担了资产的大部分价值。而经营租赁的租金通常是根据市场行情和租赁期限等因素确定,与资产公允价值没有这种紧密的对应关系。
另外,从资产的性质来看,如果租赁资产是为承租人专门定制的,具有专用性,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这种情况多为融资租赁。因为出租人很难将该资产再出租给其他方。而通用性较强的资产,更可能是经营租赁。
综上所述,出租人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多个因素,准确区分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以便进行正确的会计处理和财务报表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