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周年

何时认为利用专家工作结果不恰当?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正小保 2025/10/01 14:38:36  字体:
在审计过程中,当出现以下多种情况时,注册会计师可能认为利用专家工作结果不恰当。

首先,从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方面来看。如果专家不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比如让一个对新兴复杂金融衍生品缺乏深入研究和实践经验的专家来评估企业该类资产的价值,其得出的结果可能不准确,就不应利用其工作结果。专业素质不足也会导致问题,例如专家在工作过程中态度不严谨、数据收集不全面、分析方法不科学等。而专家的客观性若受到影响,如专家与被审计单位存在经济利益关系、亲密的私人关系等,可能会使其工作结果偏向被审计单位,这样的结果显然不能被恰当利用。

其次,就专家工作的范围而言。若专家工作范围不明确或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目标不一致,就难以保证其工作结果对审计有帮助。例如,注册会计师需要对企业整体的固定资产进行估值以评估资产减值情况,而专家仅对部分特定类型的固定资产进行了估值,这样的工作结果就不适合直接用于审计。

再者,从专家工作的审计证据来看。如果专家所依据的数据和信息不可靠,比如使用了未经核实的财务报表数据、过时的市场数据等,那么基于这些数据得出的结果可信度就很低。而且,若专家的工作结果与其他审计证据存在重大不一致,注册会计师又无法合理解决这种矛盾,此时利用专家工作结果也是不恰当的。

另外,专家工作的过程和结果的可理解性也很关键。如果专家的工作过程过于复杂,注册会计师无法理解其采用的方法和得出结论的逻辑,就难以对其工作结果进行有效的评价和利用。例如,专家使用了一种非常特殊且未被广泛认可的数学模型进行估值,却没有提供足够的解释和说明,注册会计师就不能轻易依赖该结果。

综上所述,注册会计师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多个方面,当出现上述不利于保证专家工作结果可靠性和相关性的情况时,就应认为利用专家工作结果不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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