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如何申请豁免?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正小保 2025/09/29 19:30:32  字体:
在注册会计师考试中,申请豁免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按照相应流程进行。

首先,《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管理办法》规定了可以申请豁免部分科目的情形。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统计师或具有经济学、管理学和统计学相关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 个专长科目的考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按照互惠原则与境外会计职业组织达成相互豁免部分考试科目的,符合豁免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部分科目考试。

申请豁免的流程方面,申请免试的人员,应当填写《20XX 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件、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及批准文件等相关资料,报地方考办审核。地方考办应当严格审查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的真实性。地方考办应当在对申请免试人员的申请资料审核无误后,制作上报文件。地方考办应当在上报文件的同时,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管理信息系统中免试管理模块上报电子数据。财政部考办应当对地方考办上报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核,并在审核无误后 30 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免试生效年度为申请人提交申请的年度,申请人应当于本年度考试开始前提交免试申请。

对于境外符合豁免部分考试科目人员,也需按照中注协与境外会计职业组织达成的豁免协议相关规定,准备相应资料并按指定流程申请。在整个申请过程中,考生要严格按照规定准备资料、提交申请,确保申请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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