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并报表中,商誉是企业合并成本超过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其计算方法因企业合并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下面分别介绍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和控股合并两种情况。
在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中,商誉是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将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然后比较合并成本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具体步骤如下:首先,确定合并成本,它包括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等。然后,计算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这需要先确定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通常是通过对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后得出,再乘以购买方的持股比例。最后,用合并成本减去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得出的差额就是商誉。例如,甲公司支付 5000 万元现金吸收合并乙公司,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 4000 万元,甲公司取得乙公司 100%股权,那么商誉就是 5000 - 4000×100% = 1000 万元。
在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中,商誉的计算原理与吸收合并类似,但在合并报表层面体现。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先计算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也就是合并成本。然后确定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乘以母公司持股比例得到母公司享有的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两者的差额即为合并报表中应确认的商誉。比如,丙公司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方式取得丁公司 80%的股权,发行证券的公允价值为 8000 万元,丁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 9000 万元,那么在合并报表中确认的商誉就是 8000 - 9000×80% = 800 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而不确认负商誉。同时,对于商誉,每年年末都需要进行减值测试,若发生减值,要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