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产品是在主要产品的生产过程中附带生产出来的非主要产品。副产品成本的处理方法通常有以下几种:
首先是不计算副产品成本法。当副产品价值较低,且在全部产品价值中所占比重较小,分离后不再进行加工时,为简化成本计算工作,可以不计算副产品成本。即将副产品不负担分离前的联合成本,联合成本全部由主产品负担,副产品的销售收入直接作为其他业务收入处理。这种方法计算简便,但会使主产品成本计算的准确性受到一定影响,因为没有考虑副产品对联合成本的分摊。
其次是按固定成本计价法。如果副产品的计划单位成本比较稳定,也可以按照事先规定的固定单位成本计算副产品成本。即将副产品按固定单位成本从联合成本中扣除,剩余的联合成本由主产品负担。这种方法计算简单,而且各期成本计算结果比较稳定,但如果固定单位成本与实际成本相差较大,会影响主产品和副产品成本计算的准确性。
还有按销售价格扣除销售税金、销售费用和一定的利润后计算法。这种方法是先确定副产品的销售收入,然后从中扣除销售税金、销售费用以及按正常利润率计算的销售利润,以此作为副产品应负担的成本,从联合成本中扣除。这种方法考虑了副产品的销售情况和利润因素,计算出的副产品成本相对合理,能较准确地反映主产品和副产品的成本。
另外,对于分离后还需进一步加工才能出售的副产品,应采用适当的方法单独计算其加工成本,将分离前的联合成本与分离后的加工成本之和作为副产品的总成本。在分配联合成本时,可以根据副产品进一步加工的难易程度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分配方法。
总之,企业应根据副产品的特点和管理要求,选择合适的副产品成本处理方法,以保证成本计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为企业的成本管理和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