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允价值套期和现金流量套期是套期会计中的两种重要类型,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区分。
首先是套期对象不同。公允价值套期主要针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上述项目组成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套期。例如,企业持有一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为了应对该资产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而进行的套期就是公允价值套期。而现金流量套期是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其对象主要是极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以及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极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有关的、将影响企业损益的现金流量变动风险。比如,企业预期未来会有一笔外币销售收入,为了规避汇率波动导致的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而进行的套期就属于现金流量套期。
其次是会计处理不同。在公允价值套期中,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也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而在现金流量套期中,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应当直接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在预期交易实际发生时,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应当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最后是套期有效性评价不同。公允价值套期侧重于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变动之间的抵销程度,通常要求两者的变动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相互抵销。现金流量套期则更关注套期工具对预期交易现金流量变动的抵销效果,评价时需要考虑预期交易的发生时间、金额等因素。
综上所述,公允价值套期和现金流量套期在套期对象、会计处理和套期有效性评价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风险管理目标和套期交易的特点,准确判断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