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声明的日期确定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考虑多方面因素。
首先,书面声明的日期应当尽量接近对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的日期,但不得在审计报告日后。这是因为书面声明是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相关事项提供的声明和保证,接近审计报告日可以确保声明所涵盖的信息与审计报告所依据的信息具有较高的相关性和时效性。如果书面声明的日期过早,可能存在在声明日期之后至审计报告日之间发生影响财务报表的重大事项而未在声明中体现的情况;而在审计报告日后获取书面声明则不符合审计程序的逻辑顺序,无法为审计报告提供有效的支持。
在实务中,审计人员通常会在完成大部分审计工作之后,与管理层沟通确定书面声明的日期。审计人员会根据审计工作的进度和计划,合理安排获取书面声明的时间。例如,当审计人员完成了对财务报表的实质性测试、内部控制评价等主要审计程序,并且对财务报表整体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之后,就可以考虑要求管理层签署书面声明。
同时,确定书面声明日期时还需要考虑管理层的工作安排和配合程度。有时候,管理层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来准备和审核书面声明的内容,审计人员需要与管理层进行协调,确保在合适的时间获取到准确、完整的书面声明。此外,如果在审计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特殊情况,如重大事项的调整、审计范围的变更等,可能会影响书面声明的日期确定,审计人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灵活处理,以保证书面声明能够准确反映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和相关事项的声明。
总之,书面声明日期的确定是一个需要综合考虑审计工作进度、管理层配合以及信息时效性等多方面因素的过程,以确保其能够为审计报告提供可靠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