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在财务报表中如何列报?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正小保 2025/09/17 20:37:01  字体:
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在财务报表中的列报需要遵循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以准确、清晰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下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附注披露三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在资产负债表方面,企业应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作为流动资产单独列示。这是因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预计在一年内(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内)将通过出售变现,其性质更接近流动资产。具体而言,企业需要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部分设置“持有待售资产”项目,将满足持有待售条件的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填入该项目。对于持有待售处置组,应将处置组中的资产和负债分别作为“持有待售资产”和“持有待售负债”单独列示,且“持有待售资产”与“持有待售负债”不得相互抵销。

在利润表方面,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如果符合终止经营的定义,相关的损益应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的相关损益包括终止经营的经营活动损益、处置损益等。这些损益应在利润表中单独列示,以帮助财务报表使用者区分企业持续经营活动和终止经营活动的业绩。

在附注披露方面,企业需要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相关信息。具体内容包括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基本情况,如名称、主要类别等;持有待售的原因和决策过程;预计出售费用和预计处置时间;与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有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累计金额等。通过详细的附注披露,财务报表使用者可以更全面地了解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情况,以及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综上所述,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在财务报表中的列报需要综合考虑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附注披露等多个方面,以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度,为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有用的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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