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周年

国际税收协定中常设机构如何定义?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正小保 2025/09/12 19:46:37  字体:
国际税收协定中,常设机构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它主要用于确定缔约国一方对缔约国另一方企业利润的征税权。常设机构的定义通常包含以下几个关键要素。

从一般定义来看,常设机构是指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营业的固定营业场所。这意味着该场所必须具有一定的固定性,即它不是临时性的,而是具有相对稳定的地理位置。比如,工厂、车间、管理场所等,这些场所都具有明确的地点,并且企业会在较长时间内持续利用这些场所开展营业活动。

具体而言,常设机构包括多种类型。首先是管理场所,它是企业进行决策和管理运营的核心地点,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在此制定战略、规划业务等。分支机构也是常见的常设机构形式,它是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具有一定经营自主权的组织,负责当地的业务拓展和运营。办事处同样属于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能可能是市场调研、客户联络等。工厂是进行生产制造的固定场所,企业在这里将原材料加工成产品。车间则是工厂内具体进行生产操作的区域。此外,矿场、油井或气井、采石场或者其他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也被认定为常设机构。

同时,对于一些特殊情况也有相应规定。如果企业通过代理人开展业务,当该代理人有代表企业签订合同的权力并经常行使这种权力时,这个代理人也可能构成常设机构。不过,如果该代理人是独立代理人,并且是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行事,就不构成常设机构。总之,国际税收协定中对常设机构的定义旨在合理划分各国之间的税收管辖权,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国际逃避税,以维护国际税收秩序和公平的税收环境。

直播公开课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资讯
      相关课程推荐
        快速问答
            速问速答

        没有找到问题?直接来提问

        查看更多 相关问题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

          恭喜你!获得专属大额券!

          套餐D大额券

          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