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费用通常不能资本化计入商誉。
首先,需要明确合并费用和商誉的定义。合并费用是指企业在合并过程中为进行合并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比如为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而商誉是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从会计准则的规定来看,企业会计准则明确要求,企业合并中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如上述提到的审计费、评估费等,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而不是计入合并成本进而资本化形成商誉。这是因为这些合并费用是为了完成合并交易而发生的必要支出,但它们并不直接与被购买方的可辨认净资产相关,也不能为企业未来带来额外的经济利益流入。
从经济实质角度分析,商誉代表的是被购买企业未来经营可能带来的超额利润的现值,是被购买企业整体价值中超出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而合并费用只是为了促成合并交易而产生的短期费用,与被购买企业的核心价值和未来盈利能力并无直接关联。如果将合并费用资本化计入商誉,会虚增商誉的价值,导致财务报表不能真实反映企业合并的经济实质和财务状况,也会影响投资者对企业的正确评估。
综上所述,合并费用不能资本化计入商誉,而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