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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预习:专用发票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规定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3/11/27 09:50:41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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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点:专用发票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规定

项目  具体情形  税务处理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1.无法认证  税务机关退还原件,购买方可要求销售方重新开具专用发票 
2.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 
3.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1.重复认证  税务机关扣留原件,查明原因,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2.密文有误 
3.认证不符 
4.列为失控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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