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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预习:一般纳税人申请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3/11/26 16:52:34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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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一般纳税人申请

(一)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条件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2)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所在地和权限

纳税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权限,在县(市、区)国家税务局或者同级别的税务分局。

(三)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2)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3)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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