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8.51 苹果版本:8.8.5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知识点:合同法中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3/07/26 15:48:45  字体:

选课中心

书课题助力备考

选课中心

资料专区

硬核干货等你学

资料专区

免费题库

海量好题免费做

免费题库

会计人证件照

省时省力又省钱

会计人证件照

注会报考指南

新手提前了解

详情

  为了方便备战2013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学员,中华会计网校论坛学员精心为大家分享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有名合同是立法上规定有确定名称与规则的合同,又称为典型合同。其包括:买卖合同、供用电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包括客运合同、货运合同、多式联运合同)、 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

  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尚无特定名称规定,亦没有专门规范加以调整的合同。例如,现实生活中的保姆合同等,就属于无名合同。

  法律之所以这样分类主要是为了区分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对于有名合同可以直接适用《合同法》分则中关于该种合同的具体规定。对于无名合同则只能在适用《合同法》总则中规定的一般规则的同时,参照该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中最相类似的规定执行。

学员讨论(0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

恭喜你!获得专属大额券!

套餐D大额券

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