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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财产租赁所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4/08/04 15:28:51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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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帮助广大学员备战2014年注册会计师(cpa)考试,网校论坛学员精心为大家分享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能够提升您的备考效果,祝您学习愉快!

  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包括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个人取得的财产转租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的征税范围。在确定纳税义务人时,应以产权凭证为依据,对无产权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产权所有人死亡,在未办理产权继承手续期间,该财产出租而有租金收入的,以领取租金的个人为纳税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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