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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稿酬所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6/01/19 14:29:57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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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注册会计师备考已经开始,以下是正保会计网校论坛中学员依据2015年注会教材,分享的注会《税法》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大家备考愉快,梦想成真!

  知识点: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具体可分为:

  (1)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为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2)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者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

  (3)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4)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稿酬收入,应合并计算为一次;

  (5)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与以前出版、发表时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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