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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复习资料: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7/20 15:49:46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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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点: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有关抵押权实现方式的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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