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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应纳税所得额不得扣除项目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5/03/02 15:39:27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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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广大学员备战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能够提升您的备考效果,祝您学习愉快!

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

  知识点:应纳税所得额不得扣除的项目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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