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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专业阶段免试人群,大致有以下三类:
1、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统计师以上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2、具有经济学、管理学和统计学相关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3、中国注册会计协会按照互惠原则与境外会计职业组织达成相互豁免部分考试科目的,符合豁免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部分科目考试。


不管有没有申请免试,专业阶段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按第一科通过算,滚动制的。 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电子证书。


如果同时具备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统计师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能叠加申请,只能申请免予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免试申请人取得免试科目资格后,免试科目长期有效,不得提出变更免试科目。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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