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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关于领取2025年中级会计考试证书的通知!

来源: 河北省财政厅 编辑:木木 2026/01/08 17:01:13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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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官方发布了2025年中级会计职称证书领取通知,赶快一起来看看详情吧~


关于发放石家庄考区2025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石家庄考区考生:

2025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以下简称会计中级证书)即将发放,为做好证书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

2026年1月14日开始,每周三(节假日除外)组织发放。

二、领取方式

证书领取分为现场领取和邮寄领取两种方式。

1.现场领取。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通知规定时间到报名所选县(市、区)财政局领取证书。他人代领的代领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考试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保留登记、签字等领取记录,留存备查。

2.邮寄领取。证书邮寄为考生自愿申请,每周集中邮寄一次,邮寄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申请方式:考试合格人员登录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rygl.hebcz.cn/),点击左侧证书管理-证书申领菜单,填写相关信息。各县(市、区)财政局复核确认相关信息后,以快递形式邮寄证书。

3.存档材料。已盖“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的《水平评价类资格合格人员登记表》随同证书一同发放领取。请按照《填表说明》(详见附件1)填写完善相关信息后,交个人档案管理部门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中。

三、领取机构

根据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有关要求,2025年会计中级证书发放管理工作由各县(市、区)财政部门按照属地原则负责。具体地址及电话如下:

县(市、区)

领证地址

咨询电话

长安区

裕华东路123号长安区政府311房间

0311-85996153

桥西区

槐安西路169号桥西区政府505室

0311-67699598

新华区

水源街58号新华区财政局3楼会计科

0311-86952215

裕华区

塔南路169号裕华区政府A座3楼支付中心大厅

0311-86578563

矿区

南纬西路1号行政大楼529房间

0311-82072218

高新区

裕华东路318号管理委员会421室

0311-85095313

正定县

正定新区商务中心C区11楼C1116室(位于商务中心大楼西南角。乘西南角处电梯可直达11楼或乘正西门电梯至10楼,然后步行至11楼)

0311-88013721

藁城区

藁城区东城南街125号建投大厦1620室

0311-88042002

晋州市

向阳街47号晋州市财政局西4楼437房间

0311-84337334

新乐市

新兴路37号新乐市财政局112房间

0311-88678536

鹿泉区

北斗路与向阳大街交口西北角227房间

0311-82011447

栾城区

鑫源路9号栾城区财政局1楼104房间

0311-88033107

井陉县

幸福西街16号井陉县财政局3楼305室

0311-82025351

无极县

幸福南街88号无极县财政局3楼会计科

0311-85577210

深泽县

西苑街北头政务大楼7楼财政局东头第二房间

0311-87512845

行唐县

玉城西大街133号行唐县财政局南楼2楼会计科

0311-82690123

灵寿县

建设大街西2号灵寿县财政局综合股307室

0311-82524454

平山县

柏坡东路143号平山县财政局206房间

0311-82931767

赵县

柏林大街46号赵县财政局北楼309房间

0311-84942090

元氏县

常山路127号元氏县财政局4楼410房间

0311-86530171

高邑县

南星路125号高邑县财政局3楼317室

0311-84029362

赞皇县

槐河路148号赞皇县财政局5楼505房间

0311-84221315

四、证书保管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规定,对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逐级提报回收并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销毁。证书销毁后,考生提出领取证书申请的,按证书补发相关流程办理。

【注:附件请到河北省财政厅官网查看】

石家庄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1月8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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