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级会计实务中,权益法是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的一种重要方法,适用于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投资。以下是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具体核算方法:
首先是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当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按照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直接相关费用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如果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若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然后是持有期间的核算。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时,投资企业应按照应享有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若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但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投资企业按应分得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
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投资企业应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或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科目,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最后是处置时的核算。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同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除外)、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金额转入投资收益。
总之,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较为复杂,需要准确把握各个环节的处理原则,才能正确进行会计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