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初始计量原则是企业在取得存货时确定其入账价值的基本准则,主要遵循成本计量原则,即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下面从不同取得方式来详细阐述。
外购存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购买价款指企业购入存货的发票账单上列明的价款,但不包括按规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税额。相关税费包括计入存货成本的进口关税、消费税、资源税等。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采购费用,若能分清负担对象,应直接计入存货的采购成本;若不能分清,则应选择合理的分配方法,分配计入有关存货的采购成本。
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的存货,其成本由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及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成本构成。加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制造费用是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企业应当根据制造费用的性质,合理地选择制造费用分配方法。
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在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情况下,按照该项存货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入账价值。
此外,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存货,以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存货等,其成本应当分别按照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相关准则的规定确定。
总之,存货初始计量原则是基于成本的核算,不同取得方式下存货成本的构成有所不同,但都围绕着使存货达到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合理必要支出进行确定,以确保存货入账价值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企业的财务核算和经营决策提供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