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租时按何种资产核算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判断。
如果企业拥有土地的所有权,且将土地出租以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那么该土地应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对于土地而言,企业将其出租,符合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时,企业需要按照取得土地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后续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相关规定进行折旧或摊销,同时还要考虑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若发生减值,需计提减值准备。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时,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企业只是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并且该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在出租时,同样可以根据上述投资性房地产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但如果企业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再转租出去,这种情况下,转租的土地使用权一般不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因为企业并不拥有土地的所有权或完整的使用权,而是将其作为经营租赁处理,收到的租金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另外,如果企业出租土地是其主营业务活动,那么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应在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中核算。例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土地用于出租,这可能属于其主营业务范畴。总之,土地出租按何种资产核算要综合考虑企业对土地的权利状况、持有目的以及企业的经营性质等多方面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