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一种交易行为,指交易双方主要以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这种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判断一项交易是否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关键在于补价占整个资产交换金额的比例是否低于25%。下面结合具体例子来详细说明哪些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首先来看不涉及补价的情况。例如,甲公司以其生产的一批产品与乙公司的一台设备进行交换,双方均不支付补价。在这个例子中,产品和设备都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且整个交换过程没有涉及货币性资产的收付,所以该交换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再看涉及补价的情况。比如,丙公司用一项无形资产与丁公司的一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交换,同时丙公司向丁公司支付了一定金额的补价。此时,需要计算补价占整个资产交换金额的比例。假设补价为10万元,丙公司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为50万元,丁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公允价值为60万元。补价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或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补价之和)的比例为10÷60≈16.67%,低于25%,那么这项交换也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相反,如果补价比例高于或等于25%,则不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应按照货币性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例如,戊公司以一项固定资产与己公司的存货交换,戊公司支付补价15万元,戊公司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为40万元,己公司存货公允价值为55万元。补价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为15÷55≈27.27%,高于25%,该交换就不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综上所述,判断是否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要先明确交换的资产是否为非货币性资产,再看涉及补价时补价占比是否低于25%。常见的存货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与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之间的交换,在满足补价条件时都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