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并中递延所得税的确认是中级会计实务里较为复杂但重要的知识点,下面从不同情况来详细讲解其确认方法。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可能存在差异,这就需要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比如,被购买方一项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计税基础,那么就会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企业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这是因为在未来期间,随着该固定资产的折旧等处理,会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反之,如果公允价值低于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则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需要注意的是,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对应调整商誉,而不是计入所得税费用。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由于合并双方是在同一控制下进行的交易,一般按照账面价值进行计量,通常不会产生暂时性差异,也就不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但如果在合并过程中,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了调整,且调整后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就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
在企业合并中,如果存在未弥补亏损等可抵扣亏损,在满足一定条件下,也可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比如,企业预计未来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来抵扣这些可抵扣亏损,就可以根据可抵扣亏损的金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另外,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内部交易形成的资产、负债等,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也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例如,内部交易形成的存货,在合并报表层面其账面价值可能与个别报表中的计税基础不同,从而产生暂时性差异,要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
总之,企业合并中递延所得税的确认需要综合考虑合并的类型、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未来应纳税所得额的预计等多方面因素,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