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负债后续计量主要涉及三个方面,分别是计量基础、利息费用的确认以及租赁付款额的变动。
计量基础方面,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以下原则对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租赁负债应当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余成本等于租赁负债初始计量金额,加上因租赁付款额变动而重新计量的金额,减去已偿还的租赁付款额,加上或减去未确认融资费用的累计摊销额。
利息费用的确认是租赁负债后续计量的重要环节。承租人应当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这里的周期性利率是指承租人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时所采用的折现率,或者因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或因租赁变更而需按照修订后的折现率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承租人所采用的修订后的折现率。例如,企业租赁一台设备,租赁负债初始金额为100万元,折现率为5%,那么第一个期间的利息费用就是100×5% = 5万元,会计分录为借记“财务费用”等科目,贷记“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当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时,也需要对租赁负债进行相应调整。如果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使情况发生变化,承租人应当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总之,租赁负债后续计量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需要企业准确把握计量基础、合理确认利息费用,并及时根据租赁付款额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以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