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首先是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这里的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支付现金是指用货币资金支付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支出,比如企业用现金或者银行存款购买工程用材料,支付建造固定资产的职工薪酬等。转移非现金资产则是企业将自己的非现金资产直接用于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的购建或生产,像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固定资产的建造。承担带息债务是指企业为了购买工程物资等而承担的带息应付款项,例如企业赊购工程用物资,若开出的是带息商业汇票,那么在该带息商业汇票发生时就应当作为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其次是借款费用已经发生。这是指企业已经发生了因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款项的借款费用,或者占用了一般借款的借款费用。比如企业从银行取得专门借款,在借款到账后,就开始产生利息等借款费用,此时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最后是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这里强调的是实质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而不是仅仅持有资产,却没有进行与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相关的活动。例如,企业建造厂房,开始破土动工、进行基础建设等活动,就表明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
只有当上述三个条件同时满足时,借款费用才能开始资本化。这一规定有助于准确核算企业在资产购建或生产过程中的成本,合理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