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级会计实务中,摊销起止时间的计算需要根据不同的资产类型和具体情况来确定。
对于无形资产而言,通常情况下,无形资产的摊销起始时间是自其可供使用(即达到预定用途)当月起开始摊销。这是因为一旦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就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所以从这个月开始对其成本进行分摊。例如,企业在3月购入一项专利技术,该专利技术在当月就完成了相关手续并可以投入使用,那么从3月起就需要开始对该专利技术进行摊销。而无形资产的摊销终止时间是在其不再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或者处置该项无形资产时停止摊销。比如企业在10月将该专利技术出售,那么从10月起就不再对其进行摊销。
对于长期待摊费用,它的摊销起始时间是费用发生并开始受益的当月。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例如,企业对租入的办公室进行装修,装修工程在5月完工并交付使用,那么从5月开始就应该对装修费用按照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摊销终止时间一般是按照预计的摊销期限结束时停止。假设预计装修费用分3年摊销,那么到3年后对应的月份就停止摊销。
对于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时,其折旧或摊销的起始和终止时间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类似。如果是建筑物,按照固定资产的折旧原则,当月增加的建筑物,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建筑物,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如果是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当月增加的土地使用权,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土地使用权,当月不再摊销。
总之,准确计算摊销起止时间对于正确核算企业的成本和利润至关重要,企业需要根据不同资产的特点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来合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