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提跌价准备是否能转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不同资产的规定有所不同。
对于存货而言,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是可以转回的。当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时,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这是因为存货的市场价格波动较为频繁,其价值可能会随着市场情况的变化而回升。例如,企业因市场供大于求对某批存货计提了跌价准备,后来市场需求突然增加,该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此时就可以将之前计提的跌价准备转回。
而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长期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在持有期间不得转回。这些资产的减值通常是由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且这种减值往往是永久性的。一旦确认减值损失,就意味着资产的经济利益实现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未来经济利益流入减少。如果允许转回,可能会导致企业利用减值准备的转回操纵利润,影响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比如企业的一条生产线因技术落后导致减值,即使后期市场环境有所改善,但该生产线的技术劣势可能依然存在,其减值损失不能转回。
对于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以转回。当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其减值准备不得通过损益转回,而是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综上所述,已提跌价准备能否转回要依据资产的类型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