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级会计实务中,外购存货税费的处理需要分不同情况来进行分析,主要涉及增值税、消费税等常见税种。
首先来看增值税。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一般纳税人在购入存货时,如果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是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不计入存货成本。例如,企业购入一批原材料,价款为100 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3%,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原材料的入账成本就是100 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13 000元可以单独核算,用于抵扣企业销售货物时产生的销项税额。但如果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由于其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所以增值税要计入存货成本。比如小规模纳税人购入存货,价款50 000元,增值税6 500元,此时存货的入账成本就是56 500元。
对于消费税,若外购存货是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准予抵扣的消费税,应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不计入存货成本。例如,化妆品生产企业购入已税化妆品用于连续生产化妆品,支付的消费税可以按规定抵扣,存货成本只包含不含消费税的价款等相关支出。若外购存货直接用于销售,那么消费税应计入存货成本。比如企业购入一批高档手表直接对外销售,支付的消费税就应计入这批手表的成本中。
另外,进口货物涉及的关税,是要计入存货成本的。企业进口一批货物,支付的关税金额要与货物的买价等一起构成存货的入账价值。还有一些其他的税费,如不能抵扣的资源税等,也应计入存货成本。总之,在处理外购存货税费时,要准确判断各种税费的性质和用途,从而正确确定存货的入账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