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取得成本是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以下为你详细介绍合同取得成本所包含的内容:
首先,最典型的合同取得成本是销售佣金。企业为了获取合同,通常会按照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向销售人员支付佣金。这笔佣金是企业为了取得特定合同而额外支出的费用,并且如果没有取得该合同,就不会发生这笔销售佣金,符合增量成本的定义。而且企业预期通过执行合同能够收回这部分佣金成本,所以销售佣金属于合同取得成本。
其次,为取得合同而发生的投标费用也可能构成合同取得成本。企业参与项目投标时,会产生诸如标书制作费、投标保证金(在可收回的情况下)、差旅费等费用。这些费用是企业为了争取获得合同而专门发生的,如果最终成功取得合同,这些费用就是取得该合同的代价之一。当企业预期这些费用能够通过合同履行收回时,就可以将其确认为合同取得成本。
再者,与合同直接相关的法律服务费也属于合同取得成本。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企业可能需要聘请律师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核、起草等法律服务,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这部分法律服务费是为了取得合同而发生的增量成本,若预期能够收回,也应计入合同取得成本。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例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投标费、为准备投标资料发生的相关费用等,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这些支出明确由客户承担。只有符合增量成本且预期能够收回这两个条件的支出,才能确认为合同取得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