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化期间的综合确定需要从开始、暂停和停止三个方面进行全面考量。
首先是资本化开始的时点。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这里的资产支出包括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所发生的支出。比如企业用银行存款购买工程物资,或者以带息商业汇票采购相关材料等。借款费用已经发生,即企业已经发生了因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款项的借款费用,或者占用了一般借款的借款费用。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这主要是指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实体建造或者生产工作已经开始,像主体设备的安装、厂房的实际开工建造等。
其次是资本化暂停的情况。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非正常中断通常是由于企业管理决策上的原因或者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等所导致的中断,比如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因资金周转困难导致工程停工等。而正常中断是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是可预见的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中断,正常中断期间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继续资本化。
最后是资本化停止的时点。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应当停止资本化。判断资产是否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把握:实体建造(包括安装)或者生产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完成;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与设计要求、合同规定或者生产要求相符或者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与设计、合同或者生产要求不相符的地方,也不影响其正常使用或者销售;继续发生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在综合确定资本化期间时,需要会计人员仔细分析每一个环节,准确判断开始、暂停和停止的时间点,以确保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计算准确无误,从而为企业的财务报表提供可靠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