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延所得税负债是由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在未来期间会增加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以下是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常见情况。
首先是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以固定资产为例,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而税法规定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在固定资产使用初期,按照加速折旧法计算的账面价值会大于按照税法直线法计算的计税基础,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因为随着时间推移,后期会计上计提的折旧会小于税法上计提的折旧,企业会多缴纳所得税,所以现在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次是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例如企业因债务担保确认了预计负债,但税法规定与债务担保相关的支出在实际发生时才允许税前扣除。这就导致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另外,对于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当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投资企业按照持股比例确认投资收益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增加。而税法规定,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时才确认投资收益,此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一般情况下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还有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对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如果资产的公允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公允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就会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在某些情况下,企业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上升时,账面价值增加,而计税基础不变,导致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也会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总之,只要存在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且符合确认条件,企业就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