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需要将短期利润分享计划计入损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的规定,短期利润分享计划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这里的“短期”通常指的是在一年内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内结束的利润分享计划。
短期利润分享计划是指企业根据短期的经营成果(如一年内)与员工分享收益的计划。这种计划通常不包括在企业的长期激励计划中,而是作为一种短期的激励手段。例如,企业可能会根据当年的净利润超过某个基准水平的情况,向员工支付一定比例的奖金。
在会计处理上,企业应根据短期利润分享计划的条款和条件,以及预期的支付金额,在报告期内将相关费用计入损益。如果计划是根据员工的业绩来确定的,那么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计划是基于企业的整体业绩来确定的,那么费用可能需要根据受益原则分摊到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中。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应当合理估计短期利润分享计划的支付金额,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实际支付的金额与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企业应当调整原已计入损益的金额,并将差异部分计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