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固定资产的处置损益是指在出售、转让或报废外购固定资产时,所获得的处置收入与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算公式如下:
处置损益 = 处置收入 - 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其中:
- 处置收入:是指企业实际收到的出售、转让或报废固定资产的现金流入。
- 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指固定资产在出售、转让或报废时的账面余额,即固定资产原值减去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后的金额。
举例说明:
假设企业外购一台固定资产,原值为100万元,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为5年,无残值。第一年计提的折旧为100万元 / 5 = 20万元,第一年末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00万元 - 20万元 = 80万元。
如果企业在第一年末以85万元的价格出售了该固定资产,那么处置损益为:
处置损益 = 85万元(处置收入)- 80万元(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5万元
这意味着企业通过处置该固定资产获得了5万元的收益。如果出售价格低于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则处置损益为负数,表示企业出现了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