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并递延所得税可能会影响合并商誉的计算。具体来说,如果合并中涉及到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就会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这些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可能会影响合并中产生的商誉的计算。
例如,如果被合并方的一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那么会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在计算合并商誉时,需要考虑这部分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影响。相反,如果被合并方的一项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那么会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在计算合并商誉时,也需要考虑这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影响。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商誉的计算公式如下:
商誉 = 合并成本 - 合并中取得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其中,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为进行合并支付的现金、发行股票等对价,以及为取得控制权而承担的被合并方原所有者享有的权益。合并中取得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是指在购买日按照公允价值计算的子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金额。
如果合并中产生了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那么合并成本和合并中取得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都需要相应地调整,以反映这些递延所得税的影响。因此,企业合并递延所得税可能会影响合并商誉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