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不得有以下行为,否则将违反其任职资格:
1. 挪用公司资金;
2. 将公司资金以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3. 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4. 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5. 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包括但不限于进行自我交易、进行与公司业务相竞争的活动、或利用公司资源为个人利益服务;
6. 擅自披露公司秘密或者泄露公司商业信息;
7. 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此外,董事、监事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如果董事、监事的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他们可能会被解除职务,并可能面临法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