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合并中产生的商誉通常不会出现,因为同一控制下的合并通常是以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的。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意味着合并双方在合并前受到同一个最终控制方的控制,因此合并通常是为了战略或管理上的目的,而不是为了获取财务上的收益。
在这种合并中,合并后的企业通常会以合并方的账面价值来记录被合并方的资产和负债,而不是以公允价值来计量。因此,合并中不会产生任何额外的商誉,因为合并是按照账面价值进行的,没有产生任何溢价或折价。
如果确实需要在同一控制下的合并中处理商誉,这可能意味着合并是出于非同一控制的目的,例如为了实现特定的战略目标或者为了获取特定的技术或市场渠道。在这种情况下,合并可能会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而不是以账面价值为基础,从而产生商誉。
在按照公允价值进行的合并中,合并成本与被合并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可能会产生商誉。这种商誉需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并在合并后的财务报表中进行披露。
总之,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合并中产生的商誉通常不会出现,因为合并是以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的。如果合并是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的,那么可能会产生商誉,需要按照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