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子公司的合并范围是合并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步骤。一般来说,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 控制权:合并范围应包括所有被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控制权通常通过持有子公司超过50%的表决权股份来体现,但也可能通过其他方式,如通过合同、协议或其他安排等。
2. 非全资子公司:即使母公司没有持有子公司100%的股权,只要母公司拥有控制权,该子公司就应该被纳入合并范围。
3. 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如果母公司对某个实体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但不足以控制该实体,则该实体不应被纳入合并范围。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判断通常基于股权比例、董事会席位、关键管理人员等因素。
4. 特殊目的实体:某些情况下,母公司可能与其他人共同设立特殊目的实体(SPE),如果母公司对该SPE有控制权,则应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5. 非持续经营业务:如果子公司正在进行清算或处于破产程序中,或者其业务已被决定终止,那么该子公司可能不被视为持续经营实体,从而可能不被纳入合并范围。
6. 会计年度不一致:如果子公司的会计年度与母公司不一致,可能需要按照母公司的会计年度来调整子公司的财务数据,以便进行合并。
7. 会计政策的一致性:子公司应采用与母公司一致的会计政策进行会计处理,以便在合并过程中进行调整和比较。
在确定合并范围时,需要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并确保所有被控制的子公司都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中。如果有多个层次的子公司(例如孙公司、曾孙公司等),也需要逐层向上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