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级会计实务中,委托加工存货的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处理需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相关规定来进行。以下是一般的会计处理步骤:
1. 确定存货成本:首先需要确定委托加工存货的成本。存货成本包括加工过程中的实际耗用材料、加工费、运输费、装卸费等。
2. 评估存货可变现净值:根据存货的特点和市场情况,评估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可变现净值是指存货在正常销售过程中能够收到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
3. 比较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将确定的存货成本与其可变现净值进行比较。
4.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如果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表明存货发生了减值,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跌价准备时,应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
5. 调整存货账面价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存货的账面价值需要调整为可变现净值。
6. 在利润表中反映: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将影响企业的利润,需要在利润表中的“资产减值损失”项目中反映。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企业在以后期间有证据表明之前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是错误的,或者存货的状况已经发生了变化,则需要对存货跌价准备进行调整。如果存货的减值迹象已经消失,或者存货的价值已经恢复,则需要转回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但转回的金额不应超过原已计提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