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企业需要在财务报告中进行以下信息披露:
1. 分类和计量方法:企业应披露该金融资产的分类(例如,是权益工具投资还是债务工具投资)以及其采用的计量方法(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 公允价值变动:企业应披露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情况,包括期初余额、期末余额以及期间变动的详细信息。
3. 收益影响:企业应披露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对当期损益的影响,通常在利润表中单独列示。
4. 风险披露:企业应披露与这些金融资产相关的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如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和流动性风险等。
5. 估值方法:企业应披露用于确定该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方法和模型,包括所使用的估值技术和假设。
6. 实收资本和留存收益的影响:如果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对企业的实收资本或留存收益有重大影响,企业应披露这些影响的具体数额。
7. 相关费用:企业应披露与该金融资产相关的交易费用和后续估值费用等。
8. 重分类信息:如果企业将金融资产从一种分类重分类为另一种分类,应披露重分类的原因和重分类日期的信息。
9. 非暂时性差异的税会处理:如果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了非暂时性差异,企业应披露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金额及计税基础。
这些披露要求旨在帮助使用者了解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及其对损益的影响,以及相关的风险和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