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本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政策变更通常是指将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方法从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这种变更属于会计政策变更,需要进行追溯调整。以下是如何进行追溯调整的步骤:
1. 确定变更日:首先确定投资性房地产从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的日期,这个日期被称为“变更日”或“折旧日”。
2. 计算累积影响数:计算变更日之前持有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这个差额就是累积影响数。
3. 调整留存收益:将累积影响数直接调整留存收益,即调整盈余公积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4. 调整列报期间的净利润:在变更日之前的期间,需要调整列报期间的净利润,即将累积影响数按照实际执行的重要性和列报期间的长度进行分摊,调整各列报期间的净利润。
5. 调整财务报表项目:根据调整后的净利润,调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中的相关项目。例如,调整资产负债表中的投资性房地产项目和留存收益项目,调整利润表中的净利润项目,调整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项目。
6. 披露信息: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性质和累积影响数,以及调整列报期间净利润的详细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则不能进行追溯调整,而是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即从变更日当期开始采用新的会计政策,不调整以前期间的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