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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如何确定?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正小保 2026/01/29 08:04:09  字体: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下简称“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应当以其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具体来说,对于不同类型的金融资产,其初始确认金额的确定方法如下:
1.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股票、基金等权益工具投资,其初始确认金额应当等于购买或取得该金融资产时所支付的对价,包括交易费用在内。例如,如果企业以每股10元的价格购买某公司股票100股,加上交易费用共计1000元,那么该股票投资的初始确认金额就是1000元。
2.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债券、票据等固定收益工具投资,其初始确认金额应当等于购买或取得该金融资产时所支付的对价,不包括交易费用。这是因为固定收益工具投资的交易费用通常较小,且可以通过摊销的方式在后续期间进行处理。例如,如果企业以面值10000元购买某公司债券,则该债券投资的初始确认金额就是10000元。
3.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衍生金融工具,其初始确认金额应当等于该衍生工具在交易日的公允价值。例如,如果企业以公允价值5000元的价格购买一份远期合同,则该远期合同的初始确认金额就是5000元。

在确定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时,企业应当根据相关金融工具的活跃市场报价或者使用估值技术(如评估模型、参考类似交易等)来确定其公允价值。如果不存在活跃市场报价,或者无法可靠取得公允价值,则企业应当使用其他可获得的可靠信息来估计公允价值。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其后续的公允价值变动将直接影响企业的当期损益,因此,企业应当定期对其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评估,并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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