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级会计实务》中,预计负债是指企业根据有关规定预计可能发生的各种损失而确认的负债。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需要遵循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等。
对于预计负债,当相关风险和不确定性消失时,企业需要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重新评估。如果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已经减记至零,且相关风险和不确定性已经消失,企业应当将已计提的预计负债全额转回。
例如,企业根据或有事项确认了一项预计负债,并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如果日后该或有事项的有关风险和不确定性已经消失,且企业确认不再需要计提坏账准备,则可以将已计提的预计负债和坏账准备全额转回。
需要注意的是,预计负债的转回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即只有在确信相关风险和不确定性已经消失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转回。同时,转回预计负债应当有充分的证据支持,并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