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简称“LP”,是由一个或多个普通合伙人和一个或多个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的合伙企业。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负责管理和执行合伙事务,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则不参与合伙企业的管理,只负责提供资金,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数是否有上限,取决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在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数有以下规定:
1. 有限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3. 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数目没有上限,但不得超过50人。
因此,在中国,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数上限是50人,其中有限合伙人的数目没有限制,但普通合伙人的数目不能少于一个。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数字是法律规定的一个上限,并不意味着必须达到这个数字,而是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选择合伙人数。